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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科融涉嫌虚增利润700余万 证监会拟对公司顶格处罚

来源:中国网财经 时间:2020-10-16 11:12:55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52.SZ,下称科融环境)昨夜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虚增利润717.88万元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顶格处罚,并对毛凤丽、毛军亮、李庆义、李晓光等相关人员分别处以十万-三十万元罚款。

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内容,科融环境通过将2013年-2016年间的21个项目调式报告日期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式收入,涉嫌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

2018年4月25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41,838,890.84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该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毛凤丽、毛军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李庆义、李晓光。

2019年4月24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10,671,310.16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更新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依然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毛军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二、对毛凤丽、毛军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三、对李庆义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四、对李晓光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公告表示,由于此次涉及的21个令号均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的订单,由于燃控院为科融环境全资子公司,上述虚增利润的金额的调整对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不产生影响。处罚结果不影响公司2017年盈亏性质,不触及连续会计年度亏损的退市指标。(赵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