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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实时:安徽法院一案例入选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3-02-09 20:09:03

据蚌埠检察:

2023年2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安徽法院一案例入选。

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焦某卫等14人盗窃(文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二、鲁某、罗某才故意损毁文物案

三、张某杰、王某涛过失损毁文物案

四、霍某程等11人倒卖文物案

五、姚某忠等12人抢劫、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案

六、廖某尚等3人盗掘古墓葬案

七、王某等3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八、孙某林等15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九、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诉陈某平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一、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东埔村民委员会诉奥斯卡·凡·奥沃雷姆等物权保护纠纷案

十二、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吕某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十三、刘某庆等4人诉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权纠纷案

十四、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诉靖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十五、西安某建材有限公司诉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案

鲁某、罗某才故意损毁文物案

基本案情

安徽省繁昌县东辉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从事中草药种植、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鲁某为该合作社负责人,罗某才为股东。2012年4月,该合作社承租繁昌县平铺镇某村约200亩山林,准备用于种植草药及苗圃。因该片山林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皖南土墩墓群范围内,同年5月,鲁某与繁昌县文物局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承诺不使用挖掘机施工作业。但在皖南土墩墓范围内施工的过程中,鲁某、罗某才仍擅自使用挖掘机进行清理表层土壤、挖沟等作业。同年10月,繁昌县文物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该情况并予以制止。经鉴定,皖南土墩墓本体受到严重破坏。

裁判结果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鲁某、罗某才故意损毁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均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二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故意损毁文物引发的刑事案件。案发地位于皖南土墩墓群范围内,该墓葬群及其出土文物集中反映了西周至春秋时期的社会生产、生活状况,是研究吴越文化的重要资料,对研究商周时期中原文化和周边文化的关系、中华文明的一体化进程等重大课题具有重要意义。鲁某、罗某才在与繁昌县文物局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后,仍然明知故犯,严重破坏皖南土墩墓本体,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在依法审判的同时,采取“以案说法”形式在皖南土墩墓群保护区内进行宣讲,引导社会公众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和自觉性,起到了“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该案是人民法院、文物行政部门秉持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依法履职尽责,通过严格妥善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周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努力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和效果的代表性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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